
2023-05-19 10:25:01 商优网
为了规范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,保护用户的权益,特制定本《电子设备使用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本协议”)。本协议由用户与电子设备提供商共同签订,具有合同法律效力。
一、定义
1、电子设备:指用户在本协议中约定使用的电子产品、软件及其他有形资产,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智能平板电脑、服务器等。
2、用户:指在本协议中约定使用电子设备的一方,不论个人或单位。
3、提供商:指向用户提供电子设备的一方,不论个人或单位。
二、使用范围
1、用户只可使用提供商提供的电子设备,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。
2、用户必须遵守提供商提供的相关软件使用规定,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使用软件。
3、用户不得将提供商提供的电子设备进行出租、出售、转让等活动,如有违反,提供商有权收回电子设备,并要求用户赔偿损失。
三、维护责任
1、用户对使用电子设备应当负有维护责任,保障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,并负责及时处理电子设备发生的故障。
2、用户使用电子设备时,应当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及相关国家管理规定。
3、用户不得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违法活动,一旦发现,提供商有权立即停止用户使用并收回电子设备,用户应当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四、违约责任
1、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,提供商有权随时终止用户使用电子设备的权利,用户应当负责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2、如用户擅自将提供商提供的电子设备转让给其他人使用,提供商有权收回电子设备,用户应当负责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3、如因用户的原因导致电子设备损坏,或者电子设备的质量出现问题,用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五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如发生争议,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六、其他
1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2、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年,自满一年之日起自动终止。
3、本协议可由双方单方面更改或修改,修改后的协议,一经双方签字后,即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。
以上就是本《电子设备使用协议》的全部内容,双方在此共同签署,以起到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。
用户:
提供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