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3-04-06 12:20:01 商优网
本合同由两方签订,一方为委托方,一方为代理方。
第一条:委托方向代理方委托进行记账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准备账簿、准备财务报表、编制会计报告、准备纳税申报表等。
第二条:代理方完成上述记账服务后,将账簿、财务报表、会计报告、纳税申报表等资料交于委托方,并提供咨询服务。
第三条:委托方需向代理方支付记账服务费,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。
第四条:委托方须提供相关财务及税务文件,代理方进行记账服务。
第五条:委托方有义务按时支付费用,如未按时支付,则视为委托方违约,代理方有权拒绝提供记账服务。
第六条:双方有任何纠纷,双方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诉讼于当地人民法院。
第七条: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甲方:
乙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