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3-04-11 09:10:02 商优网
《工商代办公司协议书》
第一条:定义本协议书为甲方(委托方)委托乙方(代办方)办理工商代办事宜所订立,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书的约定。
第二条:协议内容1、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其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2、乙方应按照工商法律规定的时间、过程及程序代办甲方的工商注册申请,包括但不限于:公司注册,营业执照申请,税务登记,社保登记,报增报减等。3、乙方代办完毕后应及时将甲方的相关申请材料以及结果反馈给甲方。
第三条:费用1、乙方收取甲方相应的代办费用,具体以费用明细表为准,甲乙双方均签字确认后方成立。2、甲方应按照费用明细表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代办费用。
第四条: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,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也包括但不限于:赔偿乙方损失等。
第五条: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书发生的任何争议,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六条:其他1、本协议书一经签订,即视为有效,不得撤销。2、本协议书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。
甲方:乙方:签订日期: